那人走到杜飞面前,靠近他道:“你想要的很简单,你要赢过陈歌,你做了那么多,怎么多年努力的往上爬,为的就是这一点而已,你要全世界知道,你不再是陈歌的小弟,你比陈歌强过几十倍,这就是你往上爬的动力。”
杜飞咬牙道:“屁话,我与陈歌乃是多年的兄弟,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别再这里妖言惑众,这个世界,没有你说的那么猥琐!”
那人一听,又是发出笑声道:“杜飞啊杜飞,难道怎么多年了,你都没有想过,让陈歌叫你一声飞哥,而不是飞仔吗?你的一生都在陈歌的光辉下苟延残喘,你真的甘心,一辈子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提醒你,现在是最好的机会,只要你听孟瑶的话,让陈家父子留在这里,杀了他们,日后谁也比不过你,你就是最强的存在,任何人见到你,都要叫你一声飞哥,没有人会再说,你是陈歌的小弟了!”
“陈歌一直看不起你,在他眼里,你根本一直都是他的小弟,他从来没有将你摆在同等的位置上,你心里很清楚,陈歌不死,你永远都当不了主角,你永远都是一个陪衬!”
话说到这,那人忽然消失,换了另一张脸,杜飞定眼望去,那人竟然变成了陈歌的模样,他正拿着枪,对准着自己道:“杜飞,你作恶多端,害死自己的义父,还想骑到我头上,天理不容,今天我就要替天行道!”
杜飞慌张道:“不是的,小哥,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杀死义父,一切都是孟瑶搞得鬼,我是被逼的!”
陈歌一脸鄙夷道:“事到如今,你竟然将这件事推到一个女人身上,杜飞啊,活该你一辈子不如我,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
就在这时,杜飞的身后又出现了一道倩影,居然是已经死去的丽丽,她缓缓说道:“飞仔,为什么你救不了我,就是因为你太弱了,才会让我死在火柴的手上,如果你强大的话,我根本就不会死!”
见到丽丽,杜飞连忙喊道:“丽丽,我真的想要救你,可是我无能为力啊!”
丽丽没理他,而是径直的走到陈歌面前道:“果然陈歌才是可以保护我的男人,我这辈子做错的一件事,就是选择了你这样一个懦弱的男人,所以,我才会死,为了赔罪,你就下来陪我吧!”
话音刚落,陈歌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过后,杜飞猛然睁开了眼,回到了现实。
他全身都是汗,一脸的恐慌,好在身旁孟瑶的均匀呼吸声,提醒着他只是做了一个噩梦,他起身,点了根烟,望着窗外,这一夜,他彻底的失眠了……
“……”
两日后,李天浩在医院病逝,竹子帮上下悲痛一片,他的死,代表着他统治竹子帮的要变天。
又一日,在李天浩的葬礼上,杜飞披麻戴孝,哭的死去活来,虚伪的演技,倒是让不明真相的竹子帮众,对于这个新上任的帮主颇有好感。
终于在李天浩葬礼结束的一个星期后,竹子帮十八堂主聚集一堂举办登基大典,杜飞荣登高位,成为竹子帮下一代的帮主,一时间,杜飞意气风发,他坐在高位上,俯视众人,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气。
陈歌在底下望着昔日好友取得如此的成就,底里升起了一股不知名的情绪,一方面他是为对方感到高兴,而另一方面却是有点担忧,那是因为,前段时间的条件,这一次解决自己的事后,竹子帮就会踏足龙城了,之后,若是要矛盾的话,与对方是敌是友呢?
登基大典上,人非常得多,今日是竹子帮的大日子,不少高层都有份参加,就连一直跟杜飞不对盘的陆不让也出现了,大致也认为大局已定,他不来,会落人口实,杜飞日后更有借口对付自己了。
只不过他到场是真心祝贺,还是另有打算,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义天与竹子帮向来友好,是以,这样的大日子,陈志一行人也有份参加。
这一次的登基大典是在阳城最豪华的酒店下设宴的,据说这酒店也是竹子帮名下的产物,看来,除了黑道的生意以外,白道的生意,他们也做得红火啊。
陈志在阳城待过一段时间,是以大部分人的堂主都认识,来了自然是要打招呼的,陈志应酬期间,顺便将江湖朋友都介绍给陈歌。
大部分的人不多不少都听闻过陈歌的名字,当下都给陈歌赞叹有加,对于这样的场面话,陈歌也只能陪着客套几句。
易小东跟在陈歌的旁边,忽然说道:“小哥,飞仔现在位居高位了,咱们对他说话,是不是应该客气一点。”
陈歌头也不回道:“哪要怎么客气,不叫飞仔,叫飞哥?”
易小东耸肩道:“看来你不是很高兴啊?”
陈歌皮笑肉不笑道:“也不是说不高兴,就是现在都过了快半个月的,竹子帮这边都没有动作,江雨菲天天打电话催我,还以为我在阳城鬼混呢。”
易小东乐道:“看把你着急的,要我说,这登基大典搞完后,也差不多了,对了,话说,陆不让那家伙也来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捣乱。”
陈歌回过头,无奈道:“你那看好戏的表情,似乎希望陆不让捣乱呢。”
易小东微微一笑道:“哪有,只不过我不喜欢这样烦闷的应酬,若是有人肯免费提供一场好戏,我倒是乐意捧场了。”
看着易小东这样恶魔的微笑,陈歌只能苦笑道:“这话要是让杜飞听到的话,小心他让你回不去龙城。”
易小东假装害怕的样子,然后挽起陈歌的手道:“有你在,我不怕。”
陈歌一把推开易小东,笑骂道:“你别怎么恶心好吗?”
两人在闹的时候,一名女人,忽然出现在两人的面前道:“没想到闻名龙城的陈歌,原来是喜欢男人啊。”
易小东与陈歌两人望去,眼前的这个女人,无论是五官,发型,身材,打扮,皆是充斥着妖气,她穿着低胸的晚礼服,胸前大片的风光半遮半掩在灯光上,显得诱惑迷人。
更让人诧异的是,胸部纹着一只黑色的蝴蝶,如此大胆的装扮,一眼便可以瞧出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女子,只是步履行间,却又有一份难以言喻的严肃。
说实在,任谁看到这个女人,都会率先注意到她的胸部,算是易小东与陈歌这种自诩正人君子的男人,眼神也也会不由之主在对方的身上从上到下给打量一遍。
这是男人的本能,很明显,眼前的女人是可以挑起任何男人的本能的。
纹身女的出现,倒是让两个大男人有点尴尬,易小东乐道:“这位姐姐,我们是在闹着玩的,你可别误会啊。”
纹身女一笑倾城,她乐道:“我也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还希望你们两个不要见怪,我叫南宫夜,是黑蝶堂的堂主,你们好。”
南宫夜说话时,充满狐媚的目光朝着陈歌直勾勾的看过去,玉手也顺势伸出,表面上是在跟两人打招呼,事实上,易小东看的出来,对方明显是对陈歌更感兴趣。
易小东心里想道,这个女人真是尤物啊,也不知道小哥能不能把持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