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丛刚一人伏击追击者,还是胜券在握的;可怀里还抱着封行朗的命之根子呢。
“诺诺,你留在这里不要动,也不要出声,大毛虫先去把尾巴解决一下。”
小家伙瞄了瞄身后一片黑漆漆的山林,“那你要快点儿回来找我哦!这里……这里有嗷嗷叫的野狼,会吃小孩的那种。”
林诺小朋友毕竟才6岁,独处在漆黑一片丛林里,还是会恐惧的。
“嗯,相信大毛虫!十分钟内解决问题!”
丛刚脫下自己身上的卫衣,将小家伙严严实实的包裹在里面,环看了一下四周,丛刚选择了左侧一棵树快速的爬了上去。
然后将包裹好的小东西放置在一个三角型的树叉中间,很稳当。
“诺诺,只要你不乱动,就不会掉下来。那些嗷嗷叫的野狼也奈何不了你!能坚持到大毛虫回来找你吗?”
“一定能的!你别太小瞧我了!”
小家伙信誓旦旦的保证。
“嗯!大毛虫相信你!You-are-a-brave-kid!”
言毕,丛刚立刻飞身而下,朝着右侧的山坡一路狂奔而去。
丛刚放慢了速度,感觉到追击者越来越近,在一处带坡度的丛林边,找了一块头颅大小的圆滚山石,朝山林下面推了下去。
那个滚石,发出了足以吸引跟踪者的声响;
然后,丛刚便匍匐在了一侧的灌木丛中,静候。
大概两三分钟后,一个黑影追逐着落下山坡的那个滚石,朝下坡路飞奔过去。
是邢老九!
原本丛刚是可以伏击邢老九的。
但丛刚却选择了不去费那个事儿。
再加他对邢老九的底细并不熟悉,要是真动手,估计会浪费不少的时间,而且还容易暴露他的行踪。这里可是河屯的地盘!
最重要的是:封行朗的命之根子还在树叉上坐着呢。他答应过他要照顾好小家伙的!
小家伙是他封行朗的命;
他封行朗又何尝不是他丛刚的命呢!
“谁?”
小家伙一直警惕的瞪着一双大眼睛盯看着丛林里的一举一动。
感觉到有人朝这棵树飞奔过来,他小紧张的问:“大毛虫,是你吗?”
“不是我,还能有谁?是不是害怕了?”
再次将小家伙拥在怀里,丛刚一直悬挂的心,这才重新回归到了腹腔之中。
对于一个才6岁的小孩子来说,不可预知的危险实在是太多了。即便只是这黑漆漆的夜,都有可能把小东西吓得嗷嗷大哭!
还好林诺小朋友是河屯培养出来的,要比同龄的孩子勇敢胆大上很多。
一直坚持到丛刚回来,独自在黑暗的树叉里呆着的小家伙都没有发出一声。即便偶尔有活物从他的身上爬过或飞过。
“我才没有害怕呢!你太小瞧我了!”
小家伙一边强装镇定,一边却紧紧的勾抱住丛刚的颈脖。
“我们继续走!”
丛刚背上小家伙,快速的滑下了六七米高的树叉。
“大毛虫,我们不等我亲爹了吗?”
小家伙回头朝佩特堡看了一眼。
“他会来找我们的。”
丛刚应了一声,脚下的步伐却越走越快。
“大毛虫,你说我们走了,我混蛋亲爹会不会跟我义父打起来啊?我混蛋亲爹那么不孝顺!”
“放心,你义父有那么多义子保护着呢,你亲爹伤不了他的!”
“那我义父会不会一不小心打伤我混亲爹啊?”
“应该不太可能!你亲爹可是你义父的亲儿子,又怎么舍得你亲爹受伤呢。”
丛刚拍了拍小家伙的后背,“困了吧,你先睡会儿,我们一会就能走出山林了!”
******
等封行朗用上了各种手段从河屯那里搞到一辆越野车驶离佩特堡时,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的事儿。
在行驶在佩特堡的护堡山林时,封行朗让巴颂开得很慢,一路还鸣笛提醒着丛刚。
“巴颂,你觉得丛刚带着诺诺,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走出这片护堡山林吗?而且还要防备邢老九的追踪。”
封行朗从开启的车窗里往山林里巡视,“诺诺……诺诺……”
“以丛刚的身手,要走出这片保堡山林,最多应该不超过一个小时。但如果还要带上一个6岁的孩子,时间估计会有所延长。”
巴颂将越野车停在了坡道上,“我最担心的就是,他们在路上遇到了那个装唐装的人!他应该比丛刚更熟悉这片护堡山林。”
封行朗若有所思了片刻,“往山下开!我相信丛刚有这个能力摆脫掉邢老九!”
在约定好的汽车旅馆内,封行朗并没有找到丛刚和儿子诺诺。
难道他们并没有走出那片护堡山林?
这让他原本爱子心切的父爱之心弦,就绷得更紧了。
“巴颂,我们回去再找一次!”
跟汽车旅馆的老板交待一声后,封行朗便又跟巴颂一起从回了那片护堡山林里寻找。
两三个小时的仔细寻找,依旧是一无所获。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丛刚已经落进了河屯的手里。那就等同于儿子诺诺现在也在河屯的手上了。
可在封行朗赶去佩特堡的路上,却发现了邢老五他们也在搜山。
封行朗便立刻改变了要去佩特堡的打算。
“丛刚跟诺诺不在佩特堡里,我们回汽车旅馆!”
可当封行朗赶到汽车旅馆时,老板却告之他们:根本就没有一大一小两个人来投宿。这家汽车旅馆本就生意清淡,封行朗查遍所有入住旅客的资料,都没有丛刚跟儿子的任何消息。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是丛刚放自己鸽子了?还是他们在逃离护堡山林时出了状况?
又或者,他们现在正赶在来汽车旅馆的路上?
又等了一个多小时后,封行朗决定去机场。
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丛刚带走了儿子诺诺!
让巴颂查看了一下帆布包,里面果然少了儿子的证件资料。
这个丛刚,他想干什么?难不成他还想绑架他封行朗的亲儿子一回?
真够狗胆包天的!
而此时此刻,丛刚带着林诺小朋友,已经坐上了飞往申城临近都市的班机。
小家伙整个人穿在丛刚的卫衣里,既呆萌又可爱。
丛刚也是临时起意。
一来,是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这里毕竟是河屯的地盘儿,带着小家伙逃离河屯的掌控,才是首当其冲要做的。不然即便是逃离了佩特堡和护堡山林,到最后也只能是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