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脸在黑暗中只现着一个棱角分明的轮廓,难以辨识其中的表情。我只觉得他在看着我,慢慢地接近我,嘴唇在我的脸颊边触碰,慢慢地往上,到了额头。又慢慢地往下,在眼皮上轻轻地触碰,在下颚处重重地吮吸。
我不由有些动情,忍不住抱紧了他的脖子。与此同时,听到他的声音:“起来穿衣服,快点。”
我连忙说:“再亲一下。”
他便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啄了一下。
我有些不满,指着我的嘴巴:“这里。”
“噘得跟猪一样。”他满脸嫌弃地说完,捏住我的下巴狠狠亲了一口,又在我的PP上拍了一下:“快点穿衣服,来不及了!”
我连忙爬起来穿好衣服,繁音把强光手电筒递给我一支让我拿着,拎起拐杖说:“走。”
“去哪?”
“别问。”他很霸气地答。
好、吧……
城堡里只有这个房间有电,其他地方都还挂着蜘蛛网。我俩打着手电顺着斑驳的楼梯往上走,这会儿如果捡到点撬棍剪刀什么的,就可以玩古堡密室逃脱游戏了。
终于,一直走到了别墅最高处,但繁音推开一扇小门进去了。
我连忙跟上他,里面很窄,只有一人宽,也很矮,繁音得猫着腰,拄着拐杖十分吃力。这里应该是一座钟塔,不是一般得高。我们在螺旋状的楼梯里转了很久,险些头晕眼花,终于,眼前一亮,出口就在前方。
繁音先爬了上去,又朝我伸手。但我自己完全可以爬上来,便没理他。上面是塔顶,非常得高,面基也仅够站三个人。
塔顶的设计和一般钟塔有点不同,没有盖子,而是城楼似的牙齿边缘,因此,站在这里之后,视野变得相当广。
这里距离地面已经非常遥远,看地面已经是一团漆黑,却能看到远处山峦起伏,一侧有个大湖,海面波涛。草木的方向与湖水的清新在空气中交织,间或能够闻到野花的芳香,令人心旷神怡。
我俩刚刚站稳,还未来得及交流,东边的湖面上突然开始发光。光芒很快便越来越强,也越来越金黄,照得周边的天鹅现出轮廓,纷纷振翅。附近绿色的山丘也被照亮,山顶的白色积雪灼灼生辉,湖面上金光灿烂。
我此生见过许多美景,但我发誓,这一幕一定是最美的。
太阳很快便升出湖面,日出也就结束了。
整个天色都亮了起来。
我依旧沉浸在美景中不能自拔,忽然听到繁音的声音:“漂亮么?”
“漂亮。”我问:“它怎么会正好从湖中间升起来呢?”
“因为城堡是公主住过的呀。”他坏笑了一下,身体前倾,伏到了边缘上,扭头朝向我,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喜欢么?”
怎么又问?我不由一愣,又听他说:“喜欢咱们就把它修好办婚礼。”
“这不是你送给Amelie的么?”
“我又没给她。”繁音扭回头去,看着外面飞舞的天鹅,说:“修一修大概得几年吧,工人材料都不好找。但正好过几年,我的病或许就能治好了。到时我就给你补一个婚礼,你要是喜欢,咱们就在这儿办。”
“可我心里还是有点别扭。”我说:“毕竟是她要的,总有种捡别人剩下的感觉。”
他拉过我的手腕,让我一起靠过去,神色淡淡的:“你知道它花了我多少钱么?”
“不知道,肯定很贵吧。”毕竟是古建筑,还曾住过真正的公主。
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做这些生意?”
“因为你家只有你能做这个。”
“也是也不是。”他轻声说:“我十七岁时,我爸爸有说过,如果我不喜欢做这行,可以把生意整理一下卖给费叔叔,拿钱开个公司,有费叔叔罩着,白道也能做。”
“那你怎么没听他的?怕费叔叔不罩着你?”
“不是。”他说:“因为我爱名利。”
我不由沉默,在我心里,他对钱的态度还挺大方的,似乎和爱名利这三个字不太沾边。
“这世上能让人甘愿去死的,除了爱,就是名利。我愿意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是因为没什么比它来钱更快,我喜欢钱财带来的一切,它让我觉得幸福。”他的语气平静得就像一位年逾古稀的老者:“这栋城堡是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买完了它,我当时是借钱才周转了手里的生意。没有把它写个Amelie,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它太贵了,我不舍得。没有修理它,也是因为太贵了,而且修好之后,维护保养又是一大笔钱,它却除了漂亮之外几乎没有作用。”
的确,这里交通不方便,出一趟门太困难,根本没法住。修缮好的话,应该是个不错的典礼举办地,但消耗也太大了。
我便说:“那就别修了,这话说了你恐怕会不高兴,但领结婚证的时候,我已经穿过婚纱了,还请了罗嫚当伴娘。少花这些钱可以让你少忙一点,专心治病,治好之后也陪陪孩子们。”
“不是。”他扭过头看向我,说:“我说这个的意思,只是想回答你的问题,为什没有把它送给Amelie。也想说,正因为它是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我才想用它来娶最贵的新娘。”
大概是因为这家伙从来没有用这么深情的目光看我,搞得我很别扭,说:“咱俩结婚时候,你就买了个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