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几天安沐在爸妈面前表现的如往常一样,可我却隐隐看到了初次遇见她时的那种冷漠,这种变化让我不得不面对现实,也许我会成为安沐的路人甲……
半梦半醒的熬到天亮,我做好早餐后便再次拿起手机,没有任何消息……约莫八点时分,我在自我安慰中稍稍吃了些早餐,将屋子的卫生彻底打扫以后,已经快早上10点了,估摸着可能去酒店休息的安沐此刻也该起了床,又拨了一个电话给她,可依然未能接通。
我有些失去耐心的将手机扔在一边,然后双手捂着脸靠在沙发上沉默着,心中开始有些痛恨为何会形成这样的局面……
一个人独自坐了许久,我开始强打起精神,因为今天晚上是酒吧年后开业第一天,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回到房间穿好厚实的衣服以后,我拿起钥匙锁上了门,口袋中的手机却响了起来,有些兴奋中,我连忙拿出手机看了看,结果却有些让人失望,并不是安沐打来的,而是小严。
接通电话后,我应了一声,小严便说道:“老板,白兰又回来了,这次换了个发型,又多带了几个助理,问她话她有些爱理不理,非要见你。”
“你就当普通顾客招待就好了,别管她,让她自己一个人享受表演去吧!”
“恐怕没那么简单……”
我心中装着其他的事情,根本无心在意这些,甚至忘了与小严的通话还在持续,直到小严“喂”了几声后,才回过神来,权衡了片刻之后,终于对他说道:“你把电话给白兰,我来和她说话。”
小严按照我的吩咐,片刻后将手机递给了白兰,提醒道:“我们老板要和你说话,你接吧!”
一阵手机传递的声响之后,出于礼貌,我说道:“喂,白女士您好,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听到我声音后,她的立即挂断,这让我感觉到了她对我的情绪,可我已经实在不想将自己的情绪浪费在这些小事情上,便骑上摩托车,前往酒吧。
刚过完年,我原本以为生意会萧条,可恰恰相反,刚将车子拐进了巷子,便看到了酒吧里陆续进出的顾客。
走进店里,因为少了宋勇余的歌声,让我觉得稍稍冷清,可一到柜台才得知,大部分顾客都是冲着宋勇余来的,很多人听说这边酒吧出现过两位热门歌手,纷纷前来碰运气,可只有我最清楚,那个为了生活和理想唱歌的宋勇余恐怕不会出现在这儿了,因为他根本不需要靠酒吧驻场来获得收入来源了。
我环视了酒吧一番,我并没有看到白兰,便向柜台上服务员询问了一下,这才知道白兰并没有在酒吧内,而是冒着严寒在酒吧后面的那片树林中。
我并不清楚她这次来的目的,却依然愿意把她当成不打不相识的老朋友,放下手中的工作,到外面找到了她。她正仰靠在一棵树上,闭上眼睛好似想着什么事情,而一阵风从那远处吹来,将地上的树叶和她的头发一起吹得凌乱了起来。
这次白兰的造型稍稍有些不同,或许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她穿的很朴素,衣服甚至有点过时,但是仍然很有姿态,我倒更乐意看到她此刻回归本质的模样,至少不用带着压力的活。走了十几步以后,我站在了她的面前,她终于睁开了充满疲惫的眼睛,有些警觉的忽然向我问道:“你是谁?”
我被她清亮的嗓子震慑了一下,却愿意配合她的表演**道:“您好,白女士,我就是您要找的酒吧老板。”
“这酒吧现在你是老板?”
“您不会是想说,又打算来买这酒吧了吧?”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没换剧本啊!”
白兰的表情忽然平静了下来,言语轻柔的回道:“既然你知道我的来意,那就别阻拦我了,我没料到酒吧会换了老板,你要是有意出售酒吧,那我就买下来!”
我闭起眼睛,轻轻的一仰头之后,什么也没有再说,事实上我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有些纳闷的看着白兰,要不是从她上次给我看的报纸上注意到了她下巴附近有颗痣,还真被她以礼相待的表演说服了,许久说道:“上次已经和你说的很清楚了,我知道你喜欢这家酒吧,也对老马有感情,但是这家酒吧对我来说同样重要,别再开那个一千万买酒吧的梗了,好吗?”
白兰抬起头,疑惑的盯着我,不确定的指着自己,问我道:“你对我这么了解?”
双手重重的从自己面颊抹过,我再次回过头,看了看酒吧门口越来越多的人,终于说道:“你喜欢在这儿沉思,就再吹一会儿风,我去忙了!”
白兰理了理被风吹的凌乱的发丝,从烟盒中抽出一支女士香烟,用极其优雅的姿势夹着烟点燃,带着一种落寞的笑容说道:“走了这么些年了,没想到还流传着我和老马的故事,告诉我,老马去哪了?”
说完,白兰仰起头,重重吐出了口中的烟,烟雾的袅绕中,我好似看到了她的负罪感和抱歉,不知怎么的,与上次相比,她今天身上多了优雅从容的姿态,少了几分世俗的风尘味道。
“白兰女士,我知道你演技高,善于挑战自己,可现在真的没空陪你玩,我先去忙了。”
白兰言语很轻,却暗含一种出于本能的排斥,说道:“站住,你叫我?”
我无言反驳她,却渐渐失去了耐心,朝空无一人的四周看了看,回过头,只是用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嘀咕着:“大姐,别演了,你脚上陈旧老款的香奈儿高跟鞋……好像坏了一只……”
白兰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表情充满疑惑的看着自己的香奈儿高跟鞋,只看了一眼,面色便难看了起来,随即蹲下身子,用手紧紧的攥着鞋跟处,表情充满了伤感又参杂着失落,轻声的自语着:“这双崭新的高跟鞋我穿了那么多年了,是我最珍爱的鞋子,原本以为还能穿着它继续走以后的日子,却忘了什么东西都有寿命……”
“既然是你珍爱的东西,为什么不精心起来?”
泪水在白兰的眼眶中打着转,却倔强的没有落下,她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拿出纸巾仔细的擦了擦,又很讲究的走到摆放很远的垃圾桶旁,将纸扔了进去,回到我身边后,接着话题说道:“送你鞋子的人是希望你能穿着他的心意走好每一步,这双鞋子在十几年前市价也几千块钱,若是我让它在鞋柜里沉睡着,恐怕才是最大的亵渎吧,物尽其用,就是最好的方式。”
这种异于常人的解读方式,倒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我无从反驳。
白兰的情绪慢慢平复了下来,她只是看着我,不再有过激的言语,我却意识到有些不对劲,问道:“刚刚听员工说你新带了几个人过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