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眨眨眼睛,“叔您说的这些中间有什么联系吗?”
老毕:“这不就是朋克精神么。”
在他看来朋克精神已经不在那个反=社=会发泄愤怒不满的年代了,而是很简单的我说我有理。
老毕反问我:“姑娘你说你为什么喜欢摇滚,喜欢朋克?”
我说:“好听。”
“那不就得了,好听,你在这儿除了比赛之外能有多少机会去唱歌,外国人唱个歌都犯法了,回国去天天唱啊,能唱才叫好听,你跟这儿耗着没劲,真的。”
虽然我还是觉得老毕这人说话有点儿前言不搭后语,但我总算相信了这个嗜酒成命的大叔是个实在人,我决定回国了,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真的弹尽粮绝了。
知道我没有再申请学校之后我妈就断了我的生活费。
违背我妈的事儿我也不是第一次做了,毕业后两个月我终于打包行李回国了。唯一让我苦恼的事我没有告诉祁祥我要回国。
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而且我也猜到他知道后的反应。我怕他对我失望,也怕那种不被他理解的滋味,只是我到底没想清楚,原来祁祥对我的影响早就比我自己认为的大的多了。
刚回国的时候我也不适应,老毕的livehouse在天津,但是我回国的时候还是想先在北京试着发展,我会英语,又有留学北京,在初高中生的家教行业里混的还算吃香,同时再兼职一份书面翻译的翻译工作,在北京过的比其他刚毕业的小白领要滋润的多。
到了晚上我就去唱歌,大大小小的场子从livehouse到嗨吧到清吧我都唱过,像老毕提点的那样,玩儿摇滚到底是烧钱的,要么就很穷,要么就先想办法多赚钱,我选了后者。
那会儿我头发已经像高中时候差不多长了,就学着流星花园里杉菜的样子中分头发抱着吉他唱流星雨。
歌我自认为唱的是没问题的,下面听歌人的反应也都没什么问题,就在我一首歌唱完准备下台去赶下个场子的时候,台下有个人突然站起来,两三步走到我面前,“草,你知道这儿是摇滚酒吧么,你唱的那叫摇滚?”
我干笑一下偷偷打量着面前这小青年,长的挺好,可惜脑子有病。
推开他的手我打算溜,没想到这小伙子挺不可以的拉住了我的手。可能他也觉得自己冒失了,正打算道歉,忽然就看见我手腕上的刺青了。
我用刺青去盖住之前的疤痕,又用手表去盖住刺青。
手表往上一滑刺青就露出来了,而我的刺青是一朵玫瑰花和一把手枪,代表我喜欢的乐队枪炮玫瑰。
“你还喜欢枪花呐?”
他喝多了,一说话就一股酒味儿扑面而来,我也不矫情,眉都不皱一下了。
然后他拉着我往外走,“来来,今天心情好,给你看我们乐队的新歌,我觉得,你的声音……”
话说了一半儿他翻了个白眼儿差点儿晕了,过了几秒接着说:“能,能凑合唱,勉强……”
本来我不打算跟他纠缠,但他突然哼了几句,那种旋律真的给我一种心都被抓住了一见钟情的感觉。
“怎么样,动心了?”
“走啊。”
“敞亮!”
我跟着这脑子有病的小青年去了小旅馆,我不怕他,现在我随身带着折叠小刀。结果乐谱他只给我看了一半。
我对着哼出来,他在旁边赞赏,“不错啊。”
我横他一眼,“后面的呢?”
他无奈的耸耸肩,“没写完呢。”
靠,神经病。
我打算走,这混球儿又挡住我的路了,“那你当我女朋友,写完了你就能看到咯,还能唱。”
“你写的?”
他没正面回答,而是抱着吉他弹了几个曲子。
比起之前那一首感觉要嚣张的多,不过确实让人……挺佩服的,凭借我这些年的曲库量我也确定这几首真的是原创。
“跟我混,哥包你能红,到时候带你去工体开演唱会去。”
“是看吧。”
“靠,你看不起谁呢,我说开。”
“……”
“怎么样,来我们乐队,我把主场位置给你。”
“那你呢?”
“我当你男朋友啊。”
“……”我确定,他真喝多了。
我去开门的时候他又在身后喊了一句,“我叫陈识。”
认识陈识算是个意外,但当陈识带着我去江湖(老毕开的livehouse),我第二次见到老毕的时候才确定,所谓的意外也不过是殊途同归。
于是,在北京漂荡了不到一个月我就跟着陈识到了天津。
有人误会我是陈识的女朋友,这小子干脆大方的揽着我的肩膀对外宣称我们确实是一对,真相的他想用我挡住那些前赴后继的狂蜂浪蝶。
现在这年代初中生都嚷嚷着学吉他玩儿乐队,喜欢音乐的少数,耍帅泡妹子才是目的。于是什么果儿,骨肉皮才渐渐在这些未成年眼里成为一种褒义词。
但陈识不同,花花世界里,他还真有点儿白莲花了,我的意思是,真的出淤泥而不染。我听说他刚和感情很好的女朋友分手,其他的事就不想八卦了。
我们在一起是朋友,陈识觉得除了他自己就只有我可以唱他写的歌,而我也欣赏他在音乐上的才华,但说到底让我注意到这个人的,还是那半首没完成的歌。
后来我追着陈识问了好多次,他才承认那首歌不是他写的。
在音乐上陈识有足够的天赋,但我总觉得,他写的歌少了种感情,而那首歌却有。总有一种写歌的人在心碎的感觉。
真想知道那个人是什么样子的,陈识却偏偏不告诉我,被人超过,他挺不甘心的。
到了天津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租房,陈识说可以帮我,大不了委屈点儿让我跟他一起住。
我丢给他一个白眼。
陈识严肃的假正经,“想什么呢,我说我们乐队,三个人,有一个最近都不在。”
“不在?”
“嗯,家里有事休学了,不知道多久才处理好,但是过几个月会有唱片公司的人来试听。”
我点点头,“难怪你和更年期妇女一样烦躁了,少个人不能练习很麻烦吧,键盘,贝司,还是鼓手?”
陈识:“键盘+鼓手。”
“这么厉害啊。”
既是键盘又是鼓手,我想到xjapan的yoshiki,还想到了另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我不想提。而且他,已经不能弹琴了。
然后陈识耸耸肩,“有机会带你认识,那天给你的歌是他写的,不过就写了一半。”
“你不是不想告诉我吗?”
陈识勾起嘴角,“自己的哥们,我还真嫉妒他写的比我好?我怕你对他一见钟情了,到时候乐队成员一个个都去谈恋爱哪有时间练习,一个许尼亚够我头疼了。”
我无奈:“那也要他能看上我啊,写歌那么厉害,眼光肯定不一般。”
陈识笑笑,“别说,那小子估计是gay,认识他四年就没和哪个女生多说过一句话。他那阳光,估计也只有我能让他看上了?”
“噗,听你歌的人知道你这么自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