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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佬上了朴在善的车,四个保镖散在四周,李福根悄悄的摸过去。

他从西面摸近的,西面是一个美国佬保镖,牛高马大,光头,看上去极为骠悍,但神情有些懒散。

不止是他,其他三名保镖也差不多,这大半夜的,四野无人,而朴在善跟美国佬能在这里约谈,本来就是互相信任的,所谓的保镖其实就是配个像,不会真的起什么作用,所以他们也并不紧张,懒散是正常的。

趁着这光头转身之际,李福根往前一闪,身如幽灵,一下就贴在了光头背后,前手伸出,扣着了光头的咽喉,轻轻一扣,光头喉骨碎裂。

光头立刻轮倒,李福根扶着他,慢慢放下,好象是在山石上坐下一般。

另外的三名保镖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美国保镖是个长毛,不过在脑后系了个马尾,看到光头坐下,他往这边走过来。

李福根倒是提了一下神,差点就暴起扑过去了,不过随即发现,那长毛不是发现了他,而是想过来坐一下。

李福根就躲在光头身后,光头块头大啊,在山石上摆个坐姿,把李福根的身子完全掩盖了,长毛完全看不到李福根。

长毛过来,直接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嘴里咕噜了一声。

他说的是英语,照道理来说,李福根是听得懂,可长毛的咕噜,李福根还真没听懂,好象说的是方言,口音非常重。

不过李福根也懒得听懂了,把光头的手一托,他自己的手从光头腋下穿出去,轻轻戳在长毛心口,内气透入,长毛五脏六俯立时碎裂,嘴巴一张,血从七窍中涌出来,就那么坐着死了。

另一头,朴在善的两名保镖凑在一起抽烟,对这边的事,完全没有任何察觉。

李福根借着车子掩护,悄然溜过去,然后突地窜起,双手齐伸,同时打中两名保镖后心。

他先前紧张了点,是因为,四名保镖散在三面,如过动作过大,惊动了其他人,他们抽出枪来,就有些麻烦。

今天的李福根,对自己很自信,但他骨子里是个稳重谨慎的人,而能做到朴在善和美国大毒枭保镖的人,身手肯定不弱,即便功夫一般,但玩枪绝对差不了,所以他不敢冒险。

而现在另一头的两名美国保镖已死,这边两名保镖又聚在了一起,李福根自然就不必担心了,所以暴起杀人。

那两名保镖中拳,同时哈气出声,身子也同时轮倒。

李福根没再看他们,挨了他一拳的人,外表无伤,但内脏都打碎了,不可能还有活命的希望。

他也不拖延,一个箭步到了车子前面,猛地拉开门。

车子里,朴在善正和那美国佬谈判,门开,两人同时转脸看过来。

朴在善是个胖子,个头不高,大脑袋,粗脖子,或者说,没脖子,因为他脖子上全是肥肉,嗯,想象力差的,可以参考高晓松。

朴在善眼晴很小,但眼光很凶,门一开,他眼光倏地扫过来,竟是有如实质,那美国佬比他高大得多,眼光却远不如他那么凶。

不过眼光是吓不了人的,尤其是吓不了李福根。

李福根根本没给他们反应的机会,双手大拇指齐出,同时对着朴在善两个胸前虚空一按。

朴在善和那美国佬眼晴同时鼓出,鼻血随即流出来。

李福根按的拉置,是心脏,他的无形剑气,同时剌破了朴在善两个的心脏,心血上涌,就从鼻孔里流了出来。

而朴在善先前的保镖是五脏碎裂,所以是七窍流血,两者不同的。

杀了朴在善两人,李福根把四名保镖的尸体也拖到车上,然后开动车子,两台车全开进海里,自己随后离开。

两大毒枭,无声无息死在荒野。

李福根回来,却没回酒店,而是去了朴在善的庄园,因为他通过狗嘴知道,朴在善每天就拿红爷的那只彩虹杯喝酒,今天出来之前,还喝了一杯,杯子现在就放在家里客厅的桌子上。

李福根没有进去,狗语传音,直接让朴在善养的大狼狗把杯子叼了出来,他拿了就走。

为什么李福根还要来拿走杯子呢,不是因为他贪心彩虹杯这种宝物,他对古玩没什么兴趣,实话实说,他没有那种素养,不懂得欣赏,之所以拿走杯子,是另一个想法。

罗裳私下里跟他讨论过,陈诗音有没有接红爷的班的可能,如果陈诗音能接红爷的班,那么以后的货,销路就更通畅,如果不能,这条路就断了,再要开拓,很难。

而对于李福根来说,打通东南亚的销路,帮吴月芝把酒厂经营起来,这是最重要的。

所以,帮陈诗音是必须的,不仅是要杀了朴在善,还要帮陈诗音树立威信,接收红爷的班底。

可怎么树立威信呢,彩虹杯就是个机会,朴在善杀了红爷,抢走了彩虹杯,现在朴在善死了,彩虹杯却在陈诗音手里出现了,那么,红爷原先的手下,就会自动认定,是陈诗音杀了朴在善,不但帮红爷报了仇,还抢回了彩虹杯。

虽然说是树倒猢狲散,但红爷这块牌子,还是有人认的,尤其是他原先的手下,现在陈诗音帮红爷报了仇,再要接管原先的摊子,就要容易得多。

只要帮陈诗音成功接管了红爷的摊子,哪怕就是一半的班底吧,东南亚这条线也就不会断,这就是李福根的想法。

李福根拿了杯子回酒店,第二天就离开香罗,先到马尼拉,然后到越南,这才给陈诗音打了电话。

陈诗音大喜,当天就赶了来。

晚上到的,到李福根住的酒店,李福根拿出杯子,陈诗音眼珠子一下就瞪圆了。

她眼晴本来就大,这么一瞪圆,那真的是非常漂亮,就如窗前的明月,整个屋子仿佛都亮了起来。

“根子,你真厉害。”

李福根还想谦虚一下,陈诗音却已经靠了过来,她双臂伸出,勾着了李福根脖子,身子也贴在了李福根身上。

她胸部极为丰满,那青春紧致的弹柔,是个男人都会生出反应。

“不过,我知道你还有更厉害的。”

“什么?”李福根一时没明白。

陈诗音大眼晴微微的眯了起来,眼眸中水汪汪地,就如明静的湖面上,起了一层淡淡的烟雾,却更迷人了。

她轻轻的笑:“我练暗器的,耳朵很尖的哦,你跟罗姐。”

她没有再说下去,李福根已经懂了,如果这个时候他还忍得住,他就不是男人了,手一环,搂着了陈诗音的腰,俯唇就往她嘴上吻去。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最多情,吹我罗裳开——!

第二天,陈诗音就拉了李福根进了红爷的庄园。

陈诗音是红爷最信任的干女儿,但红爷是枭雄之性,并没有把所有的资源都放在陈诗音手里。

甚至可以说,因为陈诗音是杀手,是红爷手里最好用又最锋利的一把刀,所以,最凶险机密的事,红爷会交给陈诗音去做,而生意上的事,他反而交给了其他人,例如潘七七和其他干儿子干女儿。

所以陈诗音手里掌握的东西,并不多,倒是红爷的这个庄园,藏的房契什么的,保险箱的密码,临死前红爷告诉了陈诗音,因此她知道,也拿到了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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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堆人想占美艳师娘的便宜,怎么才能保住师娘呢?第5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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