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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他指使人干的,但是我们没有证据。谭巍是在昨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先是差点被车撞然后是被人伏击了。”

“你们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不能抓人是吧?”

“是的。”

江枫想了一下说:“林警官,你跑这么远到这儿来就是告诉我这个?其实那天在材料市场发生的事儿已经过去了。我们毕竟是人民子弟兵不能和百姓动手,当时没发生冲突过后也就不会有什么报复行为,所以这事儿已经揭过。第二个事儿呢,我和谭巍只是商业上的往来,彼此根本没什么交情,他是生是死和我没什么关系。你告诉我这个没什么必要。”

林文丽不做声了,江枫说得非常有道理。

沉默了一会儿林文丽叹息一声:“他的脚筋被挑了,即使好了估计也是跛脚。”

“咱们不谈这个。还是谈谈我的那套衣服吧,不知你穿在身上没有。”

林文丽瞪视着江枫:“穿在身上,怎么你还想扒下去呀!”

“警官你不能这么无赖好吧。欠债还钱,欠衣服就得脱下来,你总不能老赖皮赖脸地不还吧。你要实在想要。那得承认将来给我当老婆。”

“你想得美,我衣服不还,当老婆没门。”

“话不能说得太满,说不定哪天你就求着嫁给我了。”

“你赶紧下去,我得回去了。再和你说几句我非得气死。”

“在气死之前先把衣服还我,我可以闭上眼睛不看。”

“赶紧下去!”林文丽一声怒吼。

“呵呵呵!那我可下去了,你不在这儿吃饭呀,我们军队的伙食相当不错的,喂喂!你怎么还动手呀,你这算不算非礼呀。”

某人被推下了车,下一秒警车呜一声跑了。

江枫看着警车的背影摇摇头,然后思考了两分钟便面色凝重地进了连部。

“报告连长,我要请一半天的假。”江枫没有了往日的嬉皮笑脸,很庄重地说。

洪胡子扫了一眼江枫,想了半天才问:“什么时候走。”

“下午四点走,明天早晨回来。”江枫面无表情地说。

洪森点点头:“好,理由我会安排的,最好什么也别留下。”

出了连部的时候,江枫一直在思考。连长说得什么也别留下是什么意思?

难道他知道我要去干什么?

下午的时候,江枫该劳动劳动,该训练训练。到下午四点种的时候,洪胡子安排江枫出去了,借口是到军部办事儿。

连队的车把江枫送到了山下就回去了。

江枫在一片森林里换下军装。穿上了一套便装,等他从树林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副农村青年的打扮。

从这里到林源县城在一百里地左右。

这个距离别说对于江枫这样的非人类。就是对于在军队经过训练的士兵来说也不算什么有难度的事儿。

那个士兵还没五十公里拉练过。

江枫拉开步子飞奔,一个小时后他就出现在林源的街头。

这速度已经快赶上摩托了。

没有一点线索,他甚至不知道他要找得人什么模样,但这都不是问题。

十七点十分他在一家拉面馆里吃了一碗拉面,喝了一瓶啤酒。

十七点三十分他走出拉面馆向林源市中心走去,在路过一间网吧的时候钻进了网吧,上了一台机器一直消遣到晚上八点夜幕降临才出来。

走出网吧的时候江枫已经知道了很多的信息,知道了林源县最大的迪厅,甚至他还在百度上找到了他想找的人的词条。

这样的人渣竟然都混成人大代表了。

十五分钟后他就出现在林源最大迪厅里,在这里他应该能找到他想要的一切讯息。

迪厅一般都是鱼龙混杂之地,如果需要你在这里可以了解到一个城市地下世界里所有情况,而且还不是大概。

江枫不会去和他需要了解情况人去啰啰嗦嗦,他直接运用的是记忆搜索。

能在一座城市里平安地开起一个迪厅的人,几乎都不是什么简单的人大部分也都不是什么干净的人,当然那些镇场的人也都不是普通人能干的事儿。

迪厅里有一个青年。此时正坐在一间屋子里吞云吐雾,他有个很有气魄的外号:砍哥。

砍哥的工作就是照看这迪厅别发生什么意外的事儿,像小打小闹这样的事儿一般都到不了他这里。但是只要能通知到他这里的基本都不算什么小事儿了。

这从侧面反映出他在这个迪厅的地位。

在林源年轻一代的混子里,他算是出类拔萃了,道上很多见了他都会恭恭敬敬地叫声砍哥。

即便林源街上的几个大混子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

因为他阴险狡诈,六亲不认,出手狠辣。

本来晚上他都是精神抖擞的,可是现在,他却感觉到了一股困意。朦胧中好像有人进了他的屋子,在他还没来得及转过头的时候,一阵困意就涌上心头。

他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股短暂的梦。似乎有人问了一些什么,自己回到了还是没回答他说不清楚。

等他清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睡着了。睡了一个小时。

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九点十分了。

砍刀认为造出这种现象一定是这两天白天的觉睡得有点少了,等迪厅散场一定要睡觉,再不扯蛋了。

张喜痞子是一个人的外号,至于他本名叫什么在林源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或者知道也不敢提起。

张喜痞子的大名叫张竟成,这个名字现在只代表身份证上三个文字。

在林源不论黑道白道,县长办不成的事儿他能办到。

谁说混黑道没出息的?

天天下酒店,夜夜做新浪,村村都有丈母娘说得就是张竟成这样的人。

这不今夜。他下面的一个酒店从南方过来两个什么州的瘦马,据说她们是姊妹花,从小练舞然后纵横江湖,胯下有独门功夫。

对于喜欢猎奇的张竟成来说,他是一定要品评一下这什么马的功夫的。

两匹瘦马确实非常的瘦,两人加一起大概也没超过二百斤。这个分量张竟成表示毫无压力。

别说一个骑在上面就是两个都骑上去他的体重也承受的了。

原本人家才是马、可此时他大名鼎鼎的张喜痞子却变成了被人驰骋的马。

虽然被人家当成了马,但张竟成没一点意见,正完美的诠释俯首甘为孺子马的精神。

在一匹瘦马腰酸腿软的退到一边后另一匹瘦马翻身而上了。

平日喜欢附庸风雅的张竟成想起了一首诗中的两句: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诗写的非常好,非常符合他眼前的意境。

他甚至推测这个古代有名的诗人写这首诗时的背景是否和他此时一个模样。

什么东西摩擦久了都有起火的可能,最不济也有火星溅出。

闭着眼睛的张竟成终于到了火山爆发的那一刻,这时他又想起一首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他像鹅那样呃呃地叫了两声就全身放松了。

战场需要清理,身上的汗也需要清理。不然睡觉不舒服。

张竟成没管那两匹瘦马,自己走进了浴室。

他不习惯洗澡的时候有别人在场,那怕对方是千娇百媚的美女。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年的习惯。

洗澡的时候他用荒唐的嗓子唱着南腔北调的小曲,洗完澡就裹着了浴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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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云涌,我自巍然不动第2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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