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暗示孟林,《紫微日报》的新闻部主任已经到达雨神县,他将全程跟进这次的庭审,如果县法院敢玩什么花招,成了反面典型的话,法院自己把事情扛起来,县委和县政府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从县委大楼出来,孟林等三人气得牙痒痒的,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要给陈青云当头棒喝,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伙子,竟敢惹到他们的头上。
孟林派环保局的人找雨神泰安公司麻烦的时候,认为是他们的权利、可以任由他们发挥的权利。至于法律规定的权限之说,他们完全没有这个概念。三万元的罚款,他们认为是便宜了泰安公司,早知道他们态度如此恶劣,直接就下达十万元的罚款,让泰安公司的机砖厂得不偿失才好。
雨神县的法院院长胡涟是孟林的牌友,俩人经常在牌桌上就将手中的大事给确定下来。比如这次的行政官司,胡涟曾经劝过孟林,让他主动找泰安公司庭外调解,不料泰安公司不理这碴,坚持要上法庭,可把孟林气坏了,自己主动伸出橄榄枝,泰安公司竟然敢拒绝。
他所想到的调解,也就是将三万元的罚款下降到两万或一万五,至于环保局承认错误,那是门都没有的事情。
这几天,他们每晚都凑到牌桌上,已经下定决心,就算是泰安公司把天大的理由找出来,也会判他们输掉这场官司,政府的权威不是任何企业能藐视的。但现在不同了,徐达军与林华明显地站在干岸上,让孟林感到咽不下这口气。
“孟县长,我们怎么办?就这样放过泰安公司,实在有些不甘心呀。”胡涟沮丧地说:“如果没有徐达军和林华的支持,我就得面临中院的压力,承担不起责任呀。”
孟林一咬牙:“走,我们连夜到泉湖去,你通知合议庭,推迟一天开庭。我就不相信,中院也会像徐达军和林华一样,有那么糊涂。”
泉湖市中院有位叫卫天平的副院长接待了胡涟和孟林等人,听完孟林的汇报后,他明确表示:如果让泰安公司赢了这场官司,整个泉湖市的行政部门都会责备法院,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从泉湖市回到雨神,孟林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异常:还是泉湖市的领导有水平,用不着理睬徐达军和林华这两个土包子。
考虑再三,孟林还是找到陈青云,毕竟在他背后,还有《紫微日报》记者的身份。他想不战而屈人之兵,让泰安公司撤诉,接受法庭的调解。
陈青云不知道孟林哪来的底气,他坚信自己的选择没错。机砖厂确实没有经过审批,也有一定的污染,这些都可以改正。陈青云不愿意接受庭外调解,关键的问题在于,他接受不了县环保局把法律当儿戏。明明是孟林主动提出调解,还希望泰安公司先接受处罚,再将罚款以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重新拨回给泰安公司。
陈青云不知道,环保局每年向企业收取的排污费,其中的百分之八十属于污染治理补助资金,必须返还给企业。至于给哪个企业,权力在于环保部门。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则可作为环保事业的发展资金列支。
这个时候,双方都不在乎这几万元钱,一方要的是理;另一方要的是面子。
陈青云没有直接拒绝孟林,他委婉地说:“孟县长,我可以找泰安公司的白总谈谈,但不能保证他们会撤诉,毕竟他们是在红杉乡投资,我们也得尊重他们的选择。”
陈青云的话已经明白不过,他的选择是置身事外。如果孟林知道陈青云在这几个公司中的地位,他应该会明白,陈青云已经明确地拒绝了他。
孟林还是不死心,他恼怒地说:“陈乡长,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你是乡政府的领导,要站在政府的立场说话,不要助长这些不法商人的歪风。”
陈青云见孟林说话肆无忌惮,不高兴地说:“孟县长,泰安公司是来雨神投资的客人,并非不法商人,我觉得尊重他们是应该的。至于打官司的事情,现在是法制社会,就算是民告官,也属于正常情况。”
说服不了陈青云,孟林不会愚蠢到找泰安公司的总经理白思量。
俩人不欢而散,剩下的事情只能在法庭上见面了。
泉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得志接到市委书记莫皎的电话,一刻也不敢停留,直奔市委办公大楼。
“你自己看看,这就是你们雨神县法院做出来的事情,这么明显的错误,竟然让记者抓住,并且是国内最大的报纸,这下泉湖市想不出名都不行了。怎么处理这个事件,你自己看着办。”莫皎将今日的《紫微日报》摔在王得志面前,他非常气愤,‘三讲’教育刚告一段落,雨神县法院就给他来上这一出戏。来到泉湖后,莫皎很少发脾气,但不说明他就没有脾气。
王得志看到《紫微日报》上刊登的内容,吓得脸色苍白。文章的标题是:“政府的面子大于法律”。因为在法庭辩论的时候,雨神县环保局的代理律师就讲过一句就样的话:“环保局是代表政府的执法部门,是环保的执法主体。主体错了也是正确的。如果政府的执法部门向企业道歉,那政府的面子往哪放呀。”
陈青云没有出席庭审,他与于春辉、江秋水、方钦亮在东北楼喝茶,等候法庭的消息。就这个案子来说,雨神泰安公司已经立于不败之地,所以他并不操心。
罗曼和胡家来在法庭上,听到环保局的代理律师竟然讲出这样大失水准的话,令他俩哑然失笑。罗曼是紫微大学有名的快嘴,法庭上出现诡异的法官与被告辩护律师合作对抗原告律师的局面,但罗曼驳得他们俩人狼狈不堪,法官不得不宣告庭审终止。
为了便于在案件审理中快捷宣判,胡涟没有要求组成合议庭,只是派行政庭的一位年轻法官主持审理。
接下来开庭之后,法官不顾原告律师的抗议,直接宣布环保局胜诉,当场就宣读了判决书。
法庭判决的当天下午,罗曼和胡家来向陈青云打过招呼之后,直接回到了燕京,征得阳江教授的同意,胡家来关于这次庭审的报道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见报了。
莫皎找王得志的时候,徐达军也将胡涟叫到他的办公室,脸色阴沉地看着胡涟。
“请你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不听招呼。说出你如此判决的理由,我要向市委汇报。”见到哭丧着脸的胡涟,徐达军非常生气:“这是你自己酿出来的苦酒,你得给我咽下去。下午下班之前,我要看到你的书面解释。”
从徐达军办公室出来,胡涟赶紧联系孟林,孟林不在办公室,手机也不在服务区,整个人像蒸发了似的。
还没有写好汇报材料,中院办公室的通知也到达雨神县法院,胡涟又急匆匆地赶到中院。
胡涟可没有担当全部责任的勇气,在王得志面前,他将孟林、吴天行、卫天平的意思如实向王得志做了详细汇报。王得志哭笑不得: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位中院的副院长,如果被《紫微日报》的记者得到这个情报,估计胡家来的文章又将是另外一种写法。
听完胡涟的汇报,王得志马上召开院务会,讨论雨神县法院关于雨神泰安实业公司与环保局的行政执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