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五、再见,北京
春运的关口。北京站的广场上,人群杂乱。熙熙攘攘的进站口,背着蛇皮口袋卷着被子一身臭汗的民工和光鲜亮丽手持ipod一脸未来精英模样的大学生挤在一起,人的高低贵贱在春运的大环境下根本无从谈起,大家拥有一样的表情,那就是——回家。
“哥,你想清楚了么?”
“想清楚了。”
“现在把票撕了还来得及。”
“呵呵,真不想走的话也不用撕啊,我拿着票转出去还能赚一百多呢,你忘了你哥当年是干啥的了?行了,大龙,以后北京就剩你自己了,要自己照顾自己。哥走了。”
郭文涛和郭文龙兄弟俩,一个虎背熊腰壮实有力,一个孱弱干瘪满脸苍白,像极了人生得意和失意的两种状态。可是,得意不得意的暂且不谈,失意的人,倒是有一个。
爱情是个双刃剑,既能让人感到幸福得如在云端,也能把人一脚踹进冰窖,虎哥现在就在冰窖里呆着呢,而且这一呆就是半个月——肝肠寸断的半个月!
虎哥决定回老家,并且痛定思痛再也不会踏进北京半步。这是个让他拥有无数记忆的城市,这也是个让他无比心碎的城市,很多很多事情,他都不愿再想起,很多很多人,他都不愿再遇见。他认为只有逃离才是唯一的解脱,没办法,你总不能把不想见的人都碎尸万段,所以,还是走吧。或许,这也是唯一的选择,至少在他目前行尸走肉、茶米不进的状态下,就此一去不返,已经是上上签了。这个决定一度让他伤心欲绝,自从发现他心爱的孟姐开始跟别的男人出双入对之后,他这颗心就好像守门员手里的足球,每次想起过去那些温存的画面,心就跟被人开大脚似的,“咚”的一下被踢到另一个半场,刚一落地也不安稳,谁上来谁给一脚,时不时还遭受亮出鞋钉的飞铲,那全是赤裸裸的伤害。
可即便如此难过,他也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报复谁,比如孟姐,或者孟姐的那个新欢。以他的手段、人脉和钱,足够找个亡命徒,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人弄残,或者是拉上一车耍无赖的弟兄把孟姐的律所搅的鸡犬不宁,就好像当年《古惑仔》里演的那样,他绝对手到擒来,一个电话就搞定。
但是,虎哥,到底是虎哥,这样的事儿,他是绝对干不出来的。他之所以能当上大哥,凭的不光是刀光剑影中的好勇斗狠,关键是心胸豁达,容人所不容。一个月前的那次争吵,让他痛下决心即便舍弃生活中的一切,也要跟这个心爱的女人在一起,现在看来,当时的那份勇气更像是生活跟他玩儿的一个黑色幽默。
仔细盘算一下,来北京快二十年了,他在建筑工地里扛过水泥袋,在北京站的械斗中抢过血泊里昏迷不醒的兄弟,在派出所的看押室里喂过吃人不吐骨头的毒蚊子,在马路边儿的酒馆里酩酊大醉然后吐到忘了自己姓什么……曾经吃的那些苦、受的那些罪,伴随着青春的烙印永远的隽刻在脑海里。可这都不算什么,对于他这样的硬骨头汉子来说,恐怕也只有【背叛】才是真正能够刺入灵魂深处的利刃,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愤怒,可是却发现眼下已经不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了,他用了三天时间走过那些熟悉的街道,感时伤怀、触景生情,过去那一幕幕像是连环画一般在脑子里转啊转,晃得人晕呼呼的,一去不返的不光是青春,还有热血。
说实在的,这也不算是背叛。人家孟姐说的很清楚,滚蛋,赶紧滚蛋。两情相悦在情断义绝之后另觅新欢,再正常不过了,你凭什么指责别人?而且,按照旧社会的逻辑来分析,你们这种单纯的性爱关系,本来就是野合的狗男女,谁也没必要为对方负什么责任,男的耍流氓,女的也不正经,放在当年严打的时候,都够枪毙一个钟的了,定个反革命淫乱罪都算从轻发落了。哦,就这种情况你还指望人家跟你这儿三从四德呢?谁也没想着让你给立个贞节牌坊啊,脑子清醒点儿又死不了人,您瞧,书到用时方恨少,这点儿道理想不通透了吧?
拿得起,放不下。虎哥很是放不下,这算是他第一段儿认认真真的感情,非常难以自拔,他莫名其妙的满脑子都是孟雪茵的样子,她的笑、她的眼神、她的斥责、她的坏脾气,能够遇到一个让自己忘乎所以的女人,是男人的一种幸福,这比老来得子还弥足珍贵,可他妈的这么珍贵的东西一转眼的功夫就没了,让他心里多少掺着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没时莫强求。走吧,回老家,既然没办法跟喜欢的女人相濡以沫,那就踏踏实实回到家乡,守在父母身边尽尽孝道。这也许就是报应,前些日子那些抛爹弃娘、忘恩负义的想法还没在脑子里捂热乎,这立马就被现实摆了一道,看吧,现在知道爱情是玩儿闹,亲情才是王道了吧?家里俩儿子,大的出来闯荡二十多年,小的也随之步了后尘,看样子,学有所成的弟弟是没法儿回去了,让他回去干什么?肯定处处都不适应。父母老了,需要照顾,需要儿子组建家庭娶漂亮儿媳妇,需要抱大胖孙子,这都是劳动人民最最质朴的想法。人活着就得赶紧尽孝道,别等父母西去之后再捶胸顿足,到时候买镶金的墓地都抹不平心里的愧疚。
对,回家,养爹娘。上午打定了主意之后,虎哥就搞了张当天回家的火车票,票贩子老大就是牛逼,一个电话打过去,软卧随便挑。
“好了,别送了,快回去吧,等放了假,抓紧回家,爹娘肯定都想你了。”虎哥大手一挥。
“哥,你这一走,我心里怪难受的,我想跟你一起回去。”猫弟跟在后面,有点儿不舍,二十大几的人了,一直躲在哥哥的翅膀下面,长大了,却没长熟。
“大龙,你跟哥不一样,跟那些有枣没枣来北京打三竿的人更不一样。你在这儿念的大学,18岁到22岁,人这一辈子最美好的四年都扔这儿了。我话糙,我认为我这种人是来北京捞钱的,而你是来寻找理想的,你不要因为哥回去了,你也跟着回去,你有你的前途和发展,你也有自己的抱负。这些年,哥一直照顾你,怕你受欺负、怕你没人照顾,可你总要有长大的一天。”虎哥点了支烟,舒了口气,“我走,是因为我对这个城市彻底死心了,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或者说这个地方给了我太多太多东西,我身上和脑子里已经装不下了。再说爹娘都上了岁数,也该有人照料,我是老大,回去是应该的。到家安顿下来之后,我就找个对象结婚,然后生个孩子,呵呵,也许生俩仨的,罚呗,咱不差钱儿。家里有我,你在北京只管放心的闯,要闯出名堂。哥劝你一句,别当老师了,哥知道你是惦记姓周的那个丫头,还有点儿舍不得人家,别瞎想了,心胸开阔一点儿,你是个男的,不能在这个岁数求稳定、怕折腾,你要去吃苦吃亏,你要想办法让生活糟蹋你、埋汰你,让自己委屈的一肚子苦水没有地方倒,只有这样,你才能长大。往后的日子还长,你早晚会有自己的家庭,也会是一家之主。你觉得就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儿能撑起一个家么?兄弟,别再宅什么男了,活的要像个爷们儿。”
“哥,我记住了。”猫弟把脸扭到一边儿,此时此刻,他已经忍不住落下了眼泪。长兄为父,这个哥哥,对于他而言,意味着很多,这么突然的一下子就分别了,的确是有点儿难以接受。
“行了,回去吧。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