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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酒气熏天没事找茬地说:“你说怎么办,你说怎么办?赔!你说怎么赔吧!我要报警,打110,一定要打110。”指着我换一种柔和的语气说:“丫头,过来,我认识你,这里我只相信你。这个兜里是手机,拿我的手机报警。”

老板娘抬眼问我:“你认识他?”

我烦躁极了:醉酒没什么,别出来丢人现眼还讹人,姐姐我见不得这孙子。真TM闲得蛋疼,喝得烂醉还想嫖娼,就是主人同意还得小JJ有那精神头!

我没好气地说,我认识他个鸟还,我认识他!赔什么赔!找他赔门!

哪晓得我真认识他的鸟,老板娘认出来了,这孙子是我接的第二个客。可我就是想不起来,也不想想起来。

待我们几个把店里的碎玻璃打扫干净,地板上的血迹拖干净,这个案子也该了结了。然而他妹的就是不走,还死缠着我不放,要和我XXOO。X你妹个O呀X!手心镶嵌碎玻璃渣,万一他娘的一激动把奶奶我如花似玉的脸蛋儿弄花喽,可不是玩的,奶奶我还指望着这张小脸吃饭呐!就是赶明儿饿死街头也不能赚这个钱!奶奶我心惊胆战。那孙子扯着我不放,把我当亲闺女似的,我把他一通吼:“放手!谁认识你!醉得亲娘都不认得还做个鬼做!老二都被你灌萎缩了!清醒点的话赶紧回家找个人陪你上医院,你还想不想活了!”

孙子说:“这个鬼丫头,这个鬼丫头!她不认识我,她居然说不认识我!”

我才懒得和这个醉鬼纠缠,冲出门就遁了。

次日老板娘说他弟弟来接的他,手肿得像个猪蹄子,去医院包扎的。还是弟弟晓事理,替哥哥赔礼道歉。门是老板娘自个儿掏的钱,不多,百来块钱的事,老板娘认了。

三十、在傻A与傻C之间徘徊

我曾见过一位身居高位、满腹韬略、风趣健谈的网友,因我们同住一条街,相隔不过两站路,在其多次邀请之下,我应约赴宴。

在武昌江滩“湖景饭店”,奢靡的一餐饭,两个人吃了千余元。——没吃饱。我回来炒碗饭才把肚子填满。天生的贱命,西餐吃不惯,残羹冷炙就是香。

我们在网上聊得比较少,几乎没怎么聊过,对彼此的交流仅限于文笔,他看过我所有的文字。——不带这里的,他不知道我这丢人的职业——一面之缘之后,他对我的评价是:文静漂亮,本人并不如文笔奔放,憨得可爱。(原话)

我这才重新审视我的文笔,果真如其所说,大凡人文如其人,而我则截然相反。平日的自己低调,少言寡语,不苟言笑,高兴的事拿出来和大家分享,悲哀的事放在心底,或诉诸于文笔。能说则说,不能说的永远不会说。别人愿意说的事,我是忠实的聆听者;别人不愿说的事,我亦无好奇之心。

正因此,我给人的感觉憨实、好诓。

为何如此评价自己?事出必有因,有因必有果。

我曾经遇到多少男人以为我傻不拉叽,可以白睡不用负责。这不能怪别人,我长就了一张傻X脸,连眼神也是呆滞涣散的,远不如我的文字有灵性。

说个典型的事例。

09年5月初,我陪一特铁姐们出差到深圳华强北,不知这姐们嫌钱烧手还是空虚寂寞,全程费用全包。我也乐得自在,颠儿颠儿的就跟着去了。

我们是上午到的,下榻“七天酒店”,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我姐们风急火燎把我打醒,说为其接风的帅哥在楼下等了半拉小时。要说我这人有个好习惯,不爱叫人等。我跳起来就说:“走,为了你,姐不要脸了。”我把一头杂草就那么往后脑勺一束,仓促刷牙,我们下楼了。

我那叫一个随便,脸未洗,趿拉拖鞋。我们到的时候倾盆大雨,我穿的旅游鞋湿得透透的,不得已现买一双凉拖鞋,被深圳的J商狠宰了一把。

要说楼下这位帅哥,我未见过,不过曾有耳闻。我姐们说,帅得爆胎,棺材见了也翻盖。我随随便便下楼不是我对帅哥不尊重:一是怕他久等;二是我姐们的人,我就不怎么在乎自我形象;三是委实没鞋穿。

下得楼来,我对帅哥的评价是阳光男孩。身形高大,开朗大方,唇红齿白,天庭饱满,五官端正。没什么可挑剔的,那话儿应该不赖。

三个人点了六个人的菜,全是特色菜肴,我呆滞的眼神终于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光彩,以我一贯不做声不做气的作风闷头闷脑风卷残云般吃起来。我跟我姐们一起见朋友就这德行,见面的时候打声招呼,走的时候挥挥手,期间P都不P的,只顾吃。他们聊什么我才懒得管,没空管,我吃饱了就四顾环视,见或吃几口。很是悠闲。

不成想,这次跟以往有别。帅哥没话找话跟我搭讪,我心想这孩子不错,晓得照顾朋友的朋友,我也就嗯啊的应着。如果就这样也就算了。他给我挟菜,鱼剔好刺放我碗里,离我远的菜一个个的挟过来,害我碗没空过,筷子没停过,肚子要撑破。又问我的年龄,说我看起来好小,五官精致,端庄秀丽,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没有。我心里暗道:奇了,尽问这不着边的干嘛。说我憨就是憨,都到这份上了,我姐们也看出端倪,唯独我被蒙在鼓里。不知其意欲何为!

三人吃饱喝足步出酒店,外面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一阵紧似一阵。我姐们要去办事,我们陪同。雨大,步伐急了些,加以新买的拖鞋,我一个趔趄,帅哥及时扶稳我。我再傻X也看出来了,貌似他的视线从未离开我。后来我姐们看货,他可劲的邀请我喝咖啡,我不去,就是不去,我不认识你凭什么去。他死缠,我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像个跟屁虫;我站哪儿他站哪儿,像我的影子。我也没觉得烦,不是他帅得棺材翻盖,是我未意会过来,被眼前琳琅满目的高端产品攫取了注意力。还是我姐们表态,你就陪他去吧,你们跟着我碍事。我这才跟他走进星巴克,在那里我那死鱼眼又不安分的四处梭巡老外浓密的毛发和发达的肌肉。若老外不经意瞥我一眼,我立马脸色潮红。——妞我还是有几分姿色的,惹得老外频频回首。(偶尔自恋调节心情)

我们靠墙对面而坐,他给我叫的“拿铁”,他喝的什么我不知道。放眼便是玻璃橱窗外雨伞下形色匆忙的人们,怀揣着各自的心事行进在人生未知的明天,憧憬着未来。

帅哥十分健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侃侃而谈,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东拉西扯一通,终于不得不入正题。因为男人是下半身动物。

他试探性地说:“如果今晚我邀请你,你会不会留下来陪我一宿?”

我如醍醐灌醒,原来前面的铺垫是有原因的。真是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我微笑着说:“不会。”

他说:“那我看错了,我一向看人很准的。”

我说:“百密一疏。你失手了。”

本有十足把握的他在被我果断拒绝后,甚觉无趣,闲闲聊了几句待我姐们忙完过来找我们之后,便寻了个借口遁了。

他说,我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好哄,男人随便说几句好话便昏了头,就能跟人上床。

我姐们说,我只是长得讨巧罢了,其实难惹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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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笔记——我做小姐的亲身经历与所见所闻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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