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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是一种快乐

热爱生命

——汪国真

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喜欢上了那么热爱生命的汪国真。

白天在教室看小说的我,却选择在晚上把讨厌的书本,试卷拿回家。点上蜡烛,独自呆在自己房间里,挑战夜战。物理,化学,数学,我最反感的几门课目,也变得不再那么恶心。

任由自己的演算纸写满丢掉,任由自己的笔芯写完扔掉。

每每抬起头时,那个可爱的倩影总在眼前挥之不尽。

就这样,坚持到中考结束,大家相互道别。我对我中考的成绩不敢打多少保票。那两个多月的暑假是那么的难熬。时不时拿出初中毕业照,看那张可爱的面孔。总会无限感伤,当时就在想,再见了,我的花季。goodbye,myfirstlove.

生活总是充满着戏剧色彩的。

当我颤抖着拿起电话,拨通查分号码时,每一课目的成绩,一次次敲打我的心脏,让我几乎无法呼吸。

最终我的分数高于录取三分,涉险过关。

终于等到了开学,我自己拿着入学手续到学校办。

那天是要安排分班的,从第一个班开始,一直在期待,她会不会跟我分到一个班上去。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一个暑假没有见到她,她长的胖了点,脸圆圆的站在榜前寻找自己的名字。我笑过,圈儿,你在这儿呢。我指着她的名字让她看。

呀,阿柯(我名字里一个字),你什么时候来的?

咱老班知道你考上,还一个劲夸你呢,说真没想到你能考上咱们高中部。

我笑着,心里却说,NND,老班小看哥的实力。

开学,军训,上课,下课,打球,回家。

顺便说下,这时的我已经长到175了,也就现在这个个头了。

暑假一直打球,晒黑了,但长结实了,个头也长了点,还是很瘦。

篮球学会了转身的带球,跨下的运球,投篮也一直在练习。

高中的学习跟初中又变得很大的差距,课堂,自习大家也都不在说话,教室也变得安静起来。

新的班级里遇上了新的同学,来自全县各个高中的学习尖子,学习的风气更加不一样。

而我还是以前的老样子,上课听听,下课自己干自己想做的事情。

高中我们当时进行了全国性的课改,好像就是从我们这一批高一开始的课程改革。

学校配上了电脑房,记忆里也就上过三五次的电脑课,学了学开机,关机,一人买了一张磁盘。然后每周有了两天的休息,学校把两周合在一起上课,到休息时,周四上午放学后看休息的通知,实际上,变相的少了半天的休息时间。

每周三下午是无课日,学校开设了很多选修课程。

高中的知识面变得更加宽范。同学们关注社会的热情变得空前强大,下课后围坐在一起,谈论中/国的实事政治。

花季过去了,迎来另一个多情的季节,雨季。

九八年,我得到了很多。

那时家里装上了闭路电视,可以看到NBA的直播了,那年我认识了科比。

开始狂热的喜欢上了科比。

那一年,我们喜欢上了一部电视剧《十七岁不哭》,随着电视剧情,一起哭,一起笑,喜欢上了那个简宁(李晨饰),杨宇凌(郝蕾饰),乐心,雷蒙,一堆可爱的孩子们,跟我们同龄的孩子们。

春风又作多情计,夏雨滂沱无情地。

秋来秋去不遮愁,冬雪怎奈梅花意。

高中的三年,在科比的一路相随之下,我们共同经历着。

一年,科比跟奥尼尔,拿下了首次总冠军。

那年,2000年前一夜,我坐在教室里,拿出从小卖部买来的信纸,一毛钱十张,

鼓气勇气,写了整整一个晚自习的时间,直到写满对小圈圈的回忆。正反面写着缀满了回忆的初恋情结,这是第一封情书,也是生平最后一封情书,写给了那个,现在已经留起长发的姑娘。

那一夜,我是兴奋的,情绪是高涨的,写到后背出汗。

同桌还笑话我,你可真能写!

用一个信封想把这封长长的情书封住,却发现简单的信封已经无法装下这封带有厚厚情谊的信笺。

敲开那个安静的教室,把小圈圈叫了出来。

满脸不知所措的小脸又在我的面前。

什么也不要说,把这封信看完,然后烧掉。

我华丽转身,扔下手拿着情书的圈圈,回去。

那一路我没有回头。

高二我上了文科,同桌也是一个圆圆脸蛋儿的姑娘。

说不上什么样的感觉。

每天下午我们会跟同学们一起抱着篮球,到操场占上场地,挥汗如雨地打球。

把年轻的精力投入到一次次的进攻与防守之间。

晚自习,坐在座位上,圆圆脸蛋儿的姑娘会把她的手帕给我,让我擦汗。

我说:你不嫌我脏啊,全是汗。

她说,我的汗水,不是别的男孩那种臭臭的。而是带着一种香香的味道。尼玛,凌乱了。

呵呵!

其实文科的学好与坏,不在于你的长处,

还在于你的短板,最短的那块儿--数学。

而高中的数学对于我而言,如同天书,

数学老师讲的很HI,一个老烟枪,

每次上课总是从开课开始就叼着烟,

一直抽到下课。这老师讲的很好,

最起码他的天书,我可以听得懂。

经常不自觉的会把长长的粉笔当作烟叼在嘴里,

点火时,才发现,手里的不是自己的烟

文科的学习方式是很开心的。

大家每次上课都可以一起研讨一些学习上的问题。

下课,也坐在一起神侃。

那时我们没有网络,有的只是简单的学习,篮球,NBA,科比,湖人。

而我有的,是同桌递来干净的手帕。

简单的情愫。

她总是会很开心的笑着。

嗯,民以食为天。

话说,您老人家,吃的叫早饭,还是晚饭啊?

第一次牵手的女孩就是她。

而我说不上喜欢不喜欢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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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每晚自习,她会把她指若无骨的手递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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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那些陪我度过青春的女孩子们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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