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买好画,两人走出这家字画店,朱兵还留在店里,说是要跟店老板下盘棋。走出一段距离后张书胜问沈和:“你每家店都这样整一次,到底是在干嘛?”

沈和摸出手机看上面的来电显示,脚步一滞,神色微变,张书胜说:“找着了?”

“嗯,找着了。”

找着了,李芸熙给他的那个号码,就是这家古玩店的座机号码。

再一次坐在92°咖啡馆,还是他们两人,沈和和陈世昌。

沈和看着陈世昌说:“教授,你好像很喜欢这家咖啡馆,也很喜欢这一条街,孙老师家也在这条街上。”

“对,我是个恋旧的人。上次我们只是喝了一杯咖啡,你没有在这里吃东西,这里的食物非常好吃,我最喜欢的是威尼斯香草五目肠,和大虾多利亚饭。如果你不喜欢吃虾,也可以选择肉酱多利亚饭,另外这里的金枪鱼沙拉也非常好吃。这里叫咖啡馆真是委屈了,完全可以算得上一个非常地道非常好的餐馆。”

沈和说:“被你说的我都馋了,快把你说的那些好吃的都点一份上来。教授你买单的时候不会心疼吧?”

“我认为最值得花钱的就是在吃上,你放心,我很有钱。”

“教授你为什么这么有钱?你是做研究的,是花钱的,你给我的药不收钱,还要给我在小提琴课程上花钱,做这种亏本的事你图的是什么?”

“是对科学的信仰。”

一句话说得沈和无言以对。

陈世昌没有夸大其词,饭菜上来之后,果然是好吃得不得了。沈和吃得来不及换气,好吃得好像舌头都要鲜掉了。

他边吃边大着舌头说:“吃了这顿,我感觉过去这一个礼拜,不,两个礼拜,都不算是吃饭!”

说完这句,他想起张书胜的饭店和他在那边吃的若干顿饭,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夸张了,不过他不打算更正。

“看来在吃上,我们爱好一致。”陈世昌深深地看了沈和一眼说,“我们在很多方面都是非常合拍的,我们就是最完美的搭档。”

“完美的搭档?”沈和的语气充满了怀疑。

“对,完美的搭档。”陈世昌肯定地说,“我就是一个法术师,而你就是前行的战士,我们必须彼此信任,才能征服这个世界。”

沈和说:“我不想征服世界。”

陈世昌眼中闪耀着不知名的光,让人心悸:“把世界让给愚昧而无能的人,这是不合理的。”

沈和不以为然地说:“我也是愚昧而无能的人,现在是暂时开了挂,大马路上你可以随便找到下一个替代品。”

“任何开发大脑的训练都是开挂,任何一个在这方面进行训练的人,包括那些记忆力训练,都是在寻找开挂的途径,而我们的方法更高效更科学。这是一门科学,你不应该轻视由此而获得的能力。”

“教授,你怎么说都是对的。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我只有一个人,干不了那么了不起的事。”

“超人也只有一个人,他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世界。”

“教授,你疯了吗?这个世界没有超人。”

“人们总是愚蠢地相信眼睛看到的,”停顿了一会儿,陈世昌又说:“而且,你也不是一个人。”

沈和早有这样的猜测,“他们在哪里?”

“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只能说你是最特别的。”

“你是个野心勃勃的人。”沈和看着陈世昌,“不像一个科学家。”

“沈和,征服世界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男人要先征服世界,才能征服女人。你为了李芸熙,也应该好好考虑我给你的规划。”

沈和觉得教授很有演讲才能,总能说得天花乱坠,让人心动。他斟酌再三,假装无意地说:“我有个朋友,新开了一个餐厅。前段时间,我陪他去买风水画,还有一些风水摆件。他对古玩很有兴趣,不知道教授对这方面有没有研究?”

陈世昌说:“我不懂这个。”

从陈世昌的嘴里说出“不懂”二字,让沈和不太适应,他习惯了教授的无所不能,无所不通。

陈世昌说:“我对古董不感兴趣,对老旧的东西没有兴趣,只对一切最新最先进的东西感兴趣。”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和这个古玩店有这么多的通话记录呢?他再次问陈世昌:“还有多少跟我一样吃药片的人?他们也在这个城市吗?你刚才说我是他们中间最特别的,为什么?”

“他们不会向我问这么多的问题,他们只会不断索要,要更多。只要看到钱他们就高兴,拿着钱去挥霍去享受,并不会像你这样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思考上,也不会,跟踪我。”

被陈世昌说穿跟踪的事,沈和并不当回事,只是被陈世昌那样深深的看着,那简直称得上深情款款的眼神让他一哆嗦:“教授,别这么看着我。”

“你升职以后压力不小吧?对开拓市场、提升业绩,有什么想法了吗?”

“这个我会自己解决,不劳您费心。”

沈和站起来,径直走出了92°咖啡馆。看着他的背影,陈世昌轻声对自己说:“捕猎,反捕猎,有趣。他是最特别的试验品。”

沈和走在华灯闪耀的大街上,经过一家花店,他走了进去,准备给李芸熙买一束花。

选花的时候,接到了张书胜的电话。张书胜叫他去歌,他不想去,因为他要去见李芸熙。张书胜说:“这样,你带李芸熙一起过来歌,哥们儿一起见个面,你要是能把李芸熙带过来,哥几个全都服你。”

“无聊。”

“别啊,说真的,我这几个哥们儿全是李芸熙的粉,连追都不敢追。你要是能把李芸熙带过来,算你有本事,挣面子。”

“切,这算什么挣面子,幼稚。”

沈和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一动,男人的虚荣心上来了,那种雄性获胜后要在同类面前炫耀的心在左右着他,驱使着他。

沈和选了一束淡粉色的玫瑰,因为他觉得红玫瑰比较俗气、常见,不配李芸熙的气质。不过李芸熙在收到花的时候却说:“很漂亮,不过颜色浅了一些。”

沈和问:“那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喜欢红色,越红越好。”

“我觉得那种红色,太俗气了。”

李芸熙却说:“你知道颜色越深,代表爱越深吗?可见你对我的爱很肤浅。其实我也不喜欢什么红玫瑰,可是你在送的时候还是要送红玫瑰,越红越好。”

沈和被李芸熙的一套论调弄得有些晕,女人这种生物真是奇怪,似乎很容易了解,她们都按相同的套路,但也预测不好她下一步的情绪是怎么样的。

当沈和带着李芸熙出现在张书胜他们的TV包厢时,造成的现场效果极大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他们进门前,包厢里吵闹得要掀翻屋顶,等看见李芸熙,一帮兄弟立刻都安静了,都变成斯文人了。

原以为他们这些人会在包厢里尽情唱歌,玩个痛快,不料到最后却演变成了跟人打群架,也真算得上是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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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子,那些回忆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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